“妈妈小屋”管理规定(样本供参考)

“妈妈小屋”管理规定

为保障“妈妈小屋”正常运作,创造良好休息、哺乳环境,特制定以下规定:

  • “妈妈小屋”由机关工会女职委委员和物业人员管理,每季度轮换并及时公布。物业指派专人做好“妈妈小屋”日常开放、保洁、消毒工作,管理人员每周对设施维护情况进行检查。

  • “妈妈小屋”开放时间为:8:00-18:00(冬季17:30),孕期、哺乳期女职工可在需要时,根据《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》,于工作时间至“妈妈小屋”休息、收集哺喂母乳,其他人员不得进入。

  • 所配备的冰箱等设备仅限有权使用“妈妈小屋”的女职工放置母乳或相关食品,下班时及时取回,不得隔夜存放,保持冰箱清洁。不得在室内炖煮食物。

  • 维护室内环境卫生,不乱扔垃圾杂物,保持室内干净整洁。

  • 保持室内安静,不大声喧哗,避免影响其他女职工休息。

  • 爱护室内相关设施,合理使用配备物料,做好使用登记。

  • 离开“妈妈小屋”时,自觉关闭空调、灯光等,物业管理人员每日巡查后关闭门窗。

“妈妈小屋”使用登记表

单位

(部门)

姓名

日期

时间

值班人员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“妈妈小屋”物料使用登记表

单位

(部门)

姓名

日期

物料名称

数量

值班人员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“妈妈小屋”维护检查情况登记表

时间

检查项目

设备完好

物品齐全

卫生干净

工作

人员

备注

冰箱

消毒柜

微波炉

桌椅

抽纸

物料